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4年
“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节令食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稳定,遏制“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我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
二、各类经营主体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做到收费信息公开透明,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三、各月饼生产厂家、高端酒店饭店、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生产经营的月饼,其包装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标准及1号修改单,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不得使用贵重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包装空隙率要符合标准要求。
四、从事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行业以及高档白酒、茶叶、节令商品等销售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的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食宿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和服务,变相抬高商品价格;严禁通过虚假促销活动、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